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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10L瓶装液氮耗材配送服务采购公告
为保障中心临床诊疗、科研实验业务常态化开展,我中心拟对 10L 瓶装液氮耗材开展院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提交响应资料参与比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0L 瓶装液氮耗材配送服务
2.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3.采购方式:比价采购
4.采购预算:60000元/年(最高限价单价 75 元 / 瓶(10L / 瓶))
5.供货地点:中心指定库房及各临床使用点位
6.供货时效:日常接单后 24 小时内送达;紧急需求 3-4 小时内送货到位,保障临床使用。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采购产品及技术、质量、服务要求
1.采购物资:10L 瓶装液氮
2.规格标准:配套标准 10L 专用液氮钢瓶盛装,产品纯度符合 GB/T8979-2008 国家标准,满足医用临床、实验室科研使用标准。
3.质量管控:液氮无杂质、无泄漏;配套钢瓶承压安全、定期合规检测;产品全新合格,适配院内现有储存、取用设备。
4.配套服务:供应商承担送货上门、搬运就位工作;负责气瓶定期检测、维护保养;建立应急补货机制。
5.结算规则:合同期内单价固定不变(单价包含配套服务等所有费用,按月根据实际配送数量对账结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气体、医用耗材销售相关类目。
2.具备液氮销售完整合法资质,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许可文件,可提供全套合规资质材料。
3.商业信誉良好,财务制度健全;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
4.拥有稳定供货、成熟配送及售后体系,可满足常态化供货与紧急补货需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多家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
四、响应资料递交要求(全部加盖企业公章,纸质 + 电子版 PDF 一并提交)
(一)响应资料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办理报名时提供);
2.营业执照副本、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等全套资质复印件;
3.产品质量标准、检测报告、产品说明材料;
4.完整报价单(明确单价、年度预估总价、配送及售后承诺);
5.医疗机构同类供货业绩证明(合同、验收单,有则提供);
6.售后服务承诺书、资质真实性承诺书。
(二)提交 资料方式
1.电子版资料收件邮箱gdsiancgb@126.com;
2.纸质版资料请寄送至:东莞市洪梅镇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泗安院区迎宾路综合楼209房(洪梅镇立沙大道泗安岛连接线直达),收件人蔡女士(0769-88432150)。
五、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13日
2.报名及响应资料递交截止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以响应资料发出时间为准)。
3.院内比价评审时间:资料审核完成后,另行电话、邮件统一通知。
六、其他重要事项
1.供应商提交的所有资料不予退还,采购单位对全部资料严格保密。
2.供应商保证资质、产品、报价全部真实合规,若存在弄虚作假,取消参选资格,并纳入中心供应商黑名单。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
联系部门:医务部(护理部)、办公室
联系人:钟女士、蔡女士
联系电话:0769-88432153 0769-88432150
联系邮箱:gdsiancgb@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