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中心
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关于租赁DR体检车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满足辖区居民健康体检、下乡义诊、重点人群筛查等工作需求,规范开展放射影像检查服务,经中心研究决定,现就租赁移动DR体检车服务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质、具备服务能力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投报服务 设备说明 | 最高限价 |
1 | 移动DR体检车服务项目(租赁车辆和DR整套设备) | 1项 | 97500 | 设备品牌/规格型号/设备参数等 | 15元/人/次 |
★报价要求:移动DR体检车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拍片人数计算,租赁费用按实际拍片人数固定价格报价,单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00元/人次。
采购人按需租赁投标人名下DR体检车。用车前3天,采购人会将需求数量、出车时间、目的地、用车时长等需求告知投标人,投标人需优先保证采购人的用车需求。租赁费用按实际拍片人数计算,最高限单价15元/人/次。该费用包含司机、医学影像技师和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路桥费、油费、停车费等)。根据中标单价和实际体检人数据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在法律和财务上与招标人无任何隶属关系;
(二)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经营和汽车租赁相关内容;
(四)投标人自有DR体检车不少于5台;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具备放射诊疗相关资质,设备及检查车符合国家放射防护、环保、卫生健康等相关标准要求;
(七)拥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具备设备安装、调试、日常维护、应急维修、人员培训等能力;
三、技术与商务需求
(一)投标人提供的DR体检专用车辆,必须保证其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有放射检验合格和医疗专业用车资质证明。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的复印件。
(二)投标人保证其提供车辆及设备的合法性。非因采购人人为因素导致投标人车辆或设备故障的维修费用及设备配件等损耗,均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人提供的车辆应整洁干净、保养合格、车况良好、性能良好,且依法购买了相应保险。
(四)租赁期间,投标人及其派出司机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交通管理规定,依法安全行车,保证双方人员的人身安全,采购人不承担任何交通违章罚款费用。由于投标人派出司机或其他工作人员责任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损害的,均由投标人依法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五)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车辆须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投标人派出司机应是依法取得驾驶证,具有丰富驾驶经验的人员,并且其驾驶证上的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投标人必须为车辆办理足额的交强险、乘客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六)投标人与投标人派出的司机及工作人员的一切劳动关系、劳动纠纷、安全事故、赔偿责任等均由投标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四、响应资料及递交要求
(一)响应资料要求
1、项目报名函(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报价表(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资格相关证件复印件及证明材料;
5、根据“三、技术与商务需求”响应的项目方案、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6、近三年同类业绩(含合同、验收单);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
8、按以上顺利装订好纸质版资料(全部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二)响应资料提交方式
现场递交或邮寄至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485号省公卫中心603办公室(收件人:曾老师,电话:020-38906222-8611)
五、时间安排
(一)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8月21日至8月27日。
(二)报名及资料递交截止: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现场议价评审时间:资质资料审核完毕后统一邮件、电话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名资料不予退还,供应商对提交全部材料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及中选资格,列入采购人黑名单;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公共卫生医学中心(广东省传染病医院)
(二)联系部门:全科医疗科(预防保健科)、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温老师13719178878、020-38906222转8316
曾老师13902575804、020-38906222转8611(收件联系人)
(四)联系邮箱:gdsiancgb@126.com。


